精选刊文|我国古代盐碱地改良技术

杉杉股份股票索赔案提交法院,受损股民可诉讼

‌智林‌ 2024-10-31 08:15:00 供应产品 2439 次浏览 0个评论

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发起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微博关注@新浪证券、微信关注新浪券商基金、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维权、访问新浪财经客户端、新浪财经首页都能找到我们!
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本人代理的杉杉股份(维权)股票索赔案提交法院,受损股民可诉讼。
2024年6月28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杉杉股份)发布公告称:“经查,杉杉股份存在以下违规情形:1、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且未及时披露。2、部分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及时对外披露。宁波证监局决定:对杉杉股份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杉杉股份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管辖法院是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索赔条件为:
在2022年8月12日至2024年6月27日期间买入杉杉股份股票,且在2024年6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现为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维权)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责任编辑:韦子蓉

全球最大主权财富基金Q3大赚763亿美元 再次警告风险越来越大 跨境资金恢复净流入!美联储降息预期分歧下,人民币汇率何去何从? 日股六年来最大IPO来了!东京地下铁明日上市,海外机构、散户打新需求旺盛 镜观·回响|让金砖合作的蛋糕越做越大 习近平向越南新任国家主席梁强致贺电 背起行囊上武当(我和中国的故事) 【路见西藏】走进文化艺术之乡 领略藏东人文风情 黄金交易提醒:美国CPI势必点燃行情 黄金二三事丨黄金价格受什么影响? 科济药业-B早盘涨逾12% 赛恺泽商业化推进顺利

转载请注明来自https://796ka.cn/news/291363.html,本文标题:杉杉股份股票索赔案提交法院,受损股民可诉讼

百度分享代码,如果开启HTTPS请参考李洋个人博客
每一天,每一秒,你所做的决定都会改变你的人生!
Top